深圳市聚鑫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少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UYXU1L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塘尾社区塘尾十三区六巷20号104
经查,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1、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涉及人数49人,违法所得1600元。
以上事实有《劳务工合作协议书》、《聚鑫劳务临时工人员名单》、《聚鑫劳务临时工5-8月份考勤》及《劳动监察调查询问笔录》等材料证明。
你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深圳市劳动监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19年修订版)》第五十六条第二类 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以上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60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合计人民币陆仟肆佰元整(¥6400)。
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十五 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并将缴款回执交回 宝安区IM体育_官网劳动监察大队案件审理科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91号宝安区公共就业服务大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29999326)。逾期不缴纳的,宝安区IM体育_官网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对本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或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逾期不履行本决定的,宝安区IM体育_官网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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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1月23日